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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用活案例教学法 生动阐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理法理哲理
Original
张纯
民主与法制周刊
2024-09-06
>>上图为20世纪80年代的厦门筼筜湖(资料照片);下图为2024年1月24日拍摄的厦门筼筜湖及周边城市景观(新华社记者 姜克红/摄)。
在研习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的过程中,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晔越来越感受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思想魅力,并找到了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的金钥匙——案例教学法。“案例”就像是中国法治实践浪花腾起的小水滴,折射出法治中国的壮美景观,汇聚成法治理论的涓涓细流,滋润在每个人的心田里。
课堂上,既有跨越时空的梳理回溯,在章章典故中实现了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又有鲜活有趣的知识攀登,在帧帧漫画中展示出真理和艺术相融合;更有扑朔迷离的疑难案例,在环环相绕的问题链中抽离出正确答案。
尤为亮点的是,该课程激发思维碰撞,启发批判性思考,使学生在不断的提问、讨论与反思中,实现知识的内化、深化、转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植于心,成为精神世界的源头活水。
问题导向教学 串联实践与真理
“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脉络后,我被深深打动了。原来,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以‘爱’为起点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21级学生占心蕾对记者娓娓道来,“在正定县担任县委书记时,面对人民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的境遇时,习近平同志对百姓投入了最朴素的感情——爱。”
什么是“爱”?郭晔站在讲台上,深情地跟同学们讲述:“爱不是占有,而是情不自禁的‘保护’,而‘法治’是爱的重要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在从政的最初岁月里,为了给老百姓安全感,他找到了“法治”这一要素,用社会主义新秩序为老百姓筑起安全堡垒。
郭晔告诉记者:“同学们口中的以‘爱’为起点的法治实践,是概论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成逻辑’一章的内容。”习近平同志依法治县、依法治市、依法治省、依法治国的实践谱系,出发点是“爱”,法律表现是“权利”,法理依归是“人民”。
“实践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本质属性,实践逻辑是其根本逻辑。”郭晔谈道,“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国法治实践的土壤中萌发、孕育、成长,在中国法治实践中应用、检验、升华,并引领中国法治事业阔步前行。”
当然,实践性不仅体现在形成发展的实践逻辑上,更体现在对法治实践问题的回答和指引上。郭晔进一步解释:“因此,要以问题为导向,将松散而碎片化的案例以‘问题链’的形式规整串联,通过实践中案例的生动演绎,更准确和形象地阐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
彼时,记者跟随同学们的分享,“走进了”课堂。郭晔在这堂课中,将“法治是什么”这个问题贯穿始终。
占心蕾同学对记者讲述,“习近平总书记在正定县担任县委书记时,正定开展了‘三网一赛’治安竞赛系列活动,从‘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法网’,到‘警民联防’‘户院联防’的安全保卫网,再到‘法制宣传教育网’,体现出习近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信心和努力。”
法学院学生郑翰同样对记者提起“三网一赛”的事例:“这是习近平同志对百姓的深情流露,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逻辑起点,就是要用法律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他继续说:“当习近平同志来到厦门市,面对群众苦其已久的筼筜湖治理难题,他将依法治湖作为首要原则,提出了一系列开创性的方针举措。基于此,厦门市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多部地方法规。”
“离开厦门后,习近平同志来到福建省宁德市。面对当地群众十分贫困的局面,他多措并举推动市场和法治经济改革,将摆脱贫困放在首要位置,为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法学院学生潘梓妍颇为动情地说:“我理解到‘爱’不仅是关注当下、更考虑未来。摆脱贫困是习近平总书记心心念念至今的愿望。”
此时,“法治是什么”赫然出现在大屏幕上。随后,PPT上出现了一段话,勾勒了习近平同志从依法治县到依法治市、依法治省的法治思想演变,也启迪着同学们对法律和法治作用的思考——“在习近平同志心中,最初的‘法治’是在正定时通过维护秩序让人民有安全感,到福建时,‘法治’进一步丰富为加强保障改革、促进发展、保障民主,让人民有获得感。”
紧接着,循着同学们的讲述,记者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的从政步伐“来到”浙江,一幅“诗意的江南”与“理性的法治”的绚丽画卷徐徐展开,令记者眼前一亮。
“前者从白居易的诗‘风景旧曾谙’‘能不忆江南’,后者从习近平总书记‘法治也并不体现于普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深透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的论述中,可略见一二。”法学院学生王思琪告诉记者。
“同样作为政治家,白居易对浙江是古朴的田园式憧憬,而习近平同志则致力于通过理性的思维方式,带领浙江奔向现代化。”王思琪举例道:“习近平同志在2006年提出了法治浙江的概念,也在全国最早提出平安浙江战略。这为诗意江南注入了现代理性精神,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性贡献。”
此时,对于“法治是什么?”的问题,郭晔再次总结说:“从福建时期的‘依法治省’到‘法治浙江’,习近平同志对法治的认识到了新的层面——法治不仅是一种治理手段、一种政治上的追求,而更应当成为一种价值和文明标记,成为全社会的追求。”
告别浙江后,习近平同志又到上海任职,然后进入党中央工作,随着实践履历愈加丰富,他对法治的理解也愈加深刻。“法是权力运行的轨道、是世界和平的使者、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郭晔的这般概括精准而富有诗意,帮助同学们深深烙印在心底。
课程助教孙鹏庆同学全程听完郭晔上的16堂课,他感触颇深地告诉记者:“我们跟着一个个案例,理解了中国法治建设发展的一步步艰辛足迹。郭老师的讲解深入浅出,案例展开的过程也是问题不断提出、原理不断生成的过程。”
正如“法治是什么”这一具有法哲学味道的问题,在案例中被追问、在追问中得到升华,同学们在概论课上获得的不仅是丰厚的知识,还有深邃的理论、隽永的哲思、高远的境界。
“案例就是浓缩的法治实践,实践中的问题推进着法治理论的逻辑展开,同学们透过案例才能看到现实、透过问题才能捕捉真理。”郭晔如是说。在她看来,问题导向的教学线索反映了马克思主义鲜明的实践性,其每一个原理都不是空想出来的,而是在解决具体问题过程中不断总结规律而生成的。
正如习近平同志在领导地方实践中产生的诸多概念和命题,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某些重要观点的雏形。例如,习近平同志在正定时提出“农村法制建设特别要对封建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加以防范,露头就打”,在福建时提出“法治经济”“依法治湖”“依法治省”,在浙江时提出“法治浙江”和“平安浙江”概念,在担任国家副主席时提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
这些论述都被郭晔融进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故事中,同学们沉浸在一环又一环的问题链条中,顺着习近平总书记的实践步履逐层揭开法治规律的奥秘,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性和真理性。
双向互动模式 打造论辩式课堂
“为了让同学们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郭老师对课程进行了精心设计,概论课不同于传统的填鸭式教学,而是更加注重师生之间的双向互动。这种互动,也不是简单的问答式的信息交换,而是来自心灵的碰撞和顿悟。”孙鹏庆对记者介绍。
在上学期阶段性学习后,郭晔提供了一些主题,包括“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是否可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经济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数字法治理论”等,让同学们自由分组进行展示和讨论。
据了解,同学们从老师布置的主题中,形成了“继往开来: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人权理论的流变与创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法治思想之司法理论初探”“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集体人权——以妇女人权为例”“逻辑·内涵·路径:多维解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一系列思考成果。
这其中,王安妮及其小组在此次展示中反响颇好。该小组的主题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汇报伊始,他们便开宗明义地提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逻辑构造是什么”的问题。
首先,他们通过文献检索和综述,找到了一种“并联式”逻辑结构,即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拆分为“中国的法治”与“中国的现代化”这两个层次。“这两个层次归结起来就是法治和现代化的关系,中国是一个具体的语境。”王安妮介绍,这个逻辑是一种通常的理解,但并不全面。
“让郭老师欣喜的是,这组在课堂既定思路之外产生了新的逻辑关系认识。”孙鹏庆告诉记者,该组提出了“串联式”逻辑结构的新观点——“中国式”是沟通“法治”与“现代化”之间的桥梁。王安妮对记者解释道:“该逻辑基于这样的认知:法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同时,中国式现代化本身也促进了‘法治’的成长。”
记者注意到,该组在展示的PPT中穿插讲述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上许多历史性的大事件,他们似乎也在有意借鉴郭晔的授课方式,尝试在案例叙事中深化对理论问题的思考。
“我们创新思路得到了老师的肯定!”王安妮回忆道,“我印象特别深,老师肯定我们说可以将逻辑关系串联为一个链式结构。然后,老师点出了不足之处,她问我们:在这个结构中,法治对中国式现代化的影响难道只是单纯的‘促进’作用吗?”
郭老师的一番点拨,让该组成员意识到,如果单单将法治作为一种工具,的确是思考得有一些片面。课后,他们对老师提出的问题又进行了一番深入总结和反思,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现代化理论的理解。
实际上,这个片段只是概论课上的一个小场景。以小见大,郭晔注重发挥同学们的主体作用,让同学们主动提问题、找案例、参与研讨,在对话、反思、沟通中,借助自己的理性来攀登知识的高峰。
“老师鼓励我们跳出传统框架,提出见解,并对法治实践中的复杂情境进行创造性的分析与解决。”孙鹏庆对记者谈到,这一过程不仅促进了学生批判性思维与问题解决能力的发展,还激发了同学们对知识的探索欲,增长了他们面对未知时的勇气与智慧。
在郭晔看来,交互式教学模式就是要激活多元主体的参与积极性,搭建“沟通理性”的认知桥梁,让同学们通过案例研讨启发思考、增进认同、推进创新。“在课堂上,学生不应是嗷嗷待哺的雏鸟,而教师也不只是一场音乐会的指挥,他应当与学生一样是真学问的探索者,在全程参与中解答疑惑、获得真知。”郭晔说。
她进一步告诉记者,在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的时候,不能“唯原理至上”,避免沦为空洞的教条。也不能漫无目的地堆砌案例,否则就称不上“科学”。只有建立“案例和案理相融合”的教学模式,将原理安置于案例之中潜移默化,将案例串联在原理之上娓娓道来,才能起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为此,郭晔发明了论辩式课堂模式,简而言之,就是在论辩中展开案例教学,从而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原理提供深度证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魅力就体现在解决了许多法治实践中的难题,课堂上回溯这些难题正是为了验证理论的科学性和正当性。”郭晔说。
值得一提的是,正是通过论辩式课堂,同学们增强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原理的认同,也促进了法学专业思维的培育,尤其是更加善于运用法理解决具体的实践问题。其中,令法学院2023届学生杨子毅印象最深的案例,就是“高空抛物的责任认定”难题。
“如何让受害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又不至于让无辜者承担并非自己所为的责任和污名?”杨子毅对记者回忆道,这个问题引发了同学们的激烈辩论,各种不同的观点僵持不下。“最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在解决疑难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这次论辩不仅让我们知道了我国民法典中相关条文规定的‘是什么’,而且明白了这些规定背后的‘为什么’。”杨子毅说。
在论辩式课堂上,郭晔负责案例设计和论题分配,由学生分为两到三组开展辩论,通过正方、反方、折中方的角色分配,层层剥开找到问题的本质。这属于平行的“对话模式”,学生们“身兼数职”同时是问题的提出者、回答者、辩护者。“这一模式可适用于理论争议比较强的案例。”郭晔对记者举例说,比如,如何运用“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来解决诸多城市化进程中的烂尾楼法律难题,意见分歧本身就可以成为辩论的辩题。
同时,郭晔告诉记者,还要全盘考虑到概论课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中具有统领性,是其他课程的思想引领、理论根基、知识前提,因而概论课教学也必须要起到“以道御术”的辐射功能。“当然,概论课和其他专业课可能会共享某些相同的案例素材,但是它们却不是简单的‘重合’,而是有着不同的‘解题思路’。”郭晔说。
对此,王楚雨同学对记者提到了课堂中所讨论的清朝“郑板桥妙判‘僧尼私恋案’”。她说:“从这个案例中,我明白了当代良法善治要善于创造性转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此,郭晔告诉记者,在中国法制史课上,老师引用这个案例重在分析古代婚姻制度,但在概论课上,这个案例具有更深远的理论价值。
郭晔还提到,概论课上还分析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侧重于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角度来讲述,而在法学方法论课上,则要更细致分析特定案件究竟采用了什么样的解释方法或论证模型。
同样,在概论课上分析“聂树斌案”,是为了阐明错案追究制度的合理性、司法责任制的必要性,而在刑事诉讼法课上谈论这一案例,是为了从证据角度分析事实认定环节的错误。
“概论课讲的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而其他专业课则是运用这种世界观和方法论解决具体领域的法治问题。”郭晔一语中的地说明了概论课在整个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她特别提到:“我们必须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学其他专业领域贯通起来,既注重它们在基本立场和方法上的一致性,又注重它们在具体观点上的差异,以此激发同学们的批判性思维,促进深入讨论与对比分析。”
法学修辞艺术 让理论直抵人心
“你幸福吗?”在中央电视台一项调查节目上,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
“我是外地打工的,不要问我。”当记者坚持追问时,这位来自山西省清徐县北营村的务工人员回答道:“我姓曾。”
这一回答让人忍俊不禁,课堂上顿时传来同学们一阵笑声。
彼时,概论课的氛围轻松而愉快,在讲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幸福生活就是最大的人权”时,郭晔播放了中央电视台关于“你幸福吗?”的采访片段。
“这一视频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课上同学们反应也很强烈。”杨子毅同学对此印象深刻。不少同学表示,老师通过视频将“幸福生活”和“幸福的定义”以一种直观、可视化的方式呈现出来,让人备受触动。
“幸福本身是一种感受,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命题是中国人权理论的重要贡献之一,它强调人权应关注并满足个体的具体需求与情感体验,体现为每个人对幸福的真实感受。”李响同学说。
在课堂上,郭晔注重选择与学生生活贴近、能够引发他们兴趣的案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思政课的本质是讲道理。教师在教学中要把统编教材作为依据,确保教学的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教材给出的是教学的基本结论和简要论述,但要让这些论述‘活起来’需要做很多创造性工作”。郭晔提到,设计并应用直观的案例把抽象的道理讲明白、讲清楚、讲透彻,就属于这种创造性的工作。
为了将抽象理论讲活讲好,郭晔经常运用故事、对话、比喻等手法,同时结合学生生活实际,激发其思考兴趣。她将备课过程概括为两步:一是把教材读“薄”,提炼教材中的核心概念、论题、观点;二是把教材读“厚”,以丰富的案例素材为血肉填充到教材逻辑的骨架中。“第一步考验教师的理论功底,第二步考验教师的想象力。这两步不是机械式的程序,而是一个艺术创作的过程。”郭晔说。
那么,饱满的案例素材从何而来?
记者带着这个疑问翻看了郭晔办公室的“备课图书库”,其中,有习近平总书记的原著,特别是《知之深爱之切》《摆脱贫困》《之江新语》等在地方工作期间的著作;也有习近平总书记的生平事迹,包括报纸、杂志上刊登过的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采访记录;还有许多文史哲各个专业的书籍,以及古今中外的一些案例集。
郭晔对这些书如数家珍,她抽出其中一本告诉记者:“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习近平讲故事》一书,其中收录了许多富有启示意义的小故事,提供了丰富的教学素材。”她又笑着说:“当然,习近平法治思想包罗万象,讲好概论课,需要超越法学专业,进行更广泛的阅读。”或许,正是阅读让郭晔的课堂充满在知识花海中奔跑的乐趣,驾轻就熟的讲课背后是日复一日的学术耕耘。
在课堂上,郭晔从不拘泥于课本,她以奇妙的想象力为翼,引领同学们在法学的天空中自由翱翔,探索法治理论的广阔天地。
“在阐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时,老师将其比作一个大型乐团的演出:党是运筹帷幄的乐队指挥;各族人民则是技艺精湛的乐手;而依法治国的‘法’则如同乐谱。”肖玥说,只有所有乐手严格遵循乐谱,方能奏出和谐美妙的乐章,正如社会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下和谐共舞的景象。
“这句曾让我在高中三年反复背诵的‘考点’,在老师的生动讲解下,其背后的政治逻辑终于豁然开朗,有种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的畅快。”肖玥感慨道,概论课程不仅传授知识,更是一次次思维的启迪与训练。
再比如,讲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时,郭晔用“珍珠项链”比喻其串联作用——法治体系这条“链子”,将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等“珍珠”有序联结在一起。
课堂上,这些形象生动的比喻极富趣味性,它们巧妙地架设起一座桥梁,让学生能够轻松跨越抽象概念的鸿沟,直观把握其精髓,无需深陷复杂的理性思辨之中,从而极大地提升了学习的效率与兴趣。“我太佩服郭老师的想象力了,她常常把一些不好理解的概念和观点,用特别精巧的修辞展现出来,让我们瞬间豁然开朗。”孙鹏庆这席话,也道出了许多同学的心声。
当然,案例教学的魅力,不仅在于修辞的巧妙运用,更源自理论深度的挖掘与呈现,教师在教学中不仅要追求生动性,更要注重透彻性。在郭晔看来,科研与教学的深度融合至关重要,它能为学生提供鲜活的第一手资料,直接为学生带来学术界最前沿的风景,促使他们在探讨中深化对真理的认知。
“教师必须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能够精准把握学生困惑的根源,并通过现象揭示本质。对于政治敏感话题,我们不能回避,而是要结合具体历史背景和政治逻辑,进行客观、全面的阐述。”郭晔颇为诚恳地说。
例如,在讲到中国宪法的制定历程时,郭晔运用了“对比”的手法。杨子毅同学回顾说:“在讲述中国宪法制定过程时,老师播放了一段1954年毛主席带领‘秀才’制定宪法的场景视频,这段视频大约2至3分钟。”
与之相对,郭晔还给同学们播放了在B站上热播的另一段漫画视频,讲述的是英国大宪章的制定过程。“通过比较这两个历史故事,老师向我们说明了中国宪法和英国宪法背后的政治逻辑和社会基础差异,帮助我们理解了中国宪法的独特性和人民民主的本质,一直盘旋在我头脑中的疑问终于化解了。”杨子毅同学补充道。
又如,为向同学们讲清楚“党大还是法大”这一长期存在的难题,郭晔巧妙地提出了“法是铁轨,党是火车头”的类比,直观揭示了“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属性,明确指出“党”和“法”并非对立关系,亦非量化关系,而是相互依赖、密不可分的统一关系。
“在法治的轨道上,党作为火车头,引领着国家各项工作前进的方向;而法,则是那坚实稳固的铁轨,确保着前行的安全与秩序。”杨子毅同学对记者解释,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石,体现了有机统一而非彼此对立的关系内涵。
在采访中,记者深刻体会到郭晔非凡的教学艺术和寓教于乐的天赋。她巧妙地运用各种各样的案例素材,又神奇地将案例与原理、论述、话语相映衬,将复杂的法理讲得深入浅出,既明晰又透彻,既有逻辑又有生趣,展现出极高的创造力。
正如法学院学生程菲悦对记者说,“冤错案的真实再现、介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自媒体视频、法制题材电视剧的节选、秋菊打官司的引用、动漫视频的播放、党的奋斗事迹纪录片等等。这些丰富立体的形式,给了我以广阔的思路,真正能直达人心、植入法治观念、渗透法治精神……”
诚然,课程中,每一个精心挑选的案例,都是中国法治实践的鲜活注脚,它们记录着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变革和成就,传递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也蕴含着中华法治文明的现代生命力。这些案例如同枝蔓,缔结在理论与实践之间,盘绕于历史与现实之中,让学生们在感同身受中接受科学的洗礼、坚定法治的信仰、敬畏真理的力量。
案例教学法如概论课教学的点睛之笔,把法治中国的恢宏史诗精致雕刻进短短一个学期的课堂中,既对接了课程的核心目标、展现了课程的本质属性,又顺应了中国法学教育迈向科学化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在案例教学的牵引下,概论课呈现出一幅栩栩如生的画面:这里,知识的攀登如此引人入胜,理论的胜境令人流连忘返,思维的启迪、智慧的碰撞、灵魂的升华都融进了如诗如画的讲述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之声回荡在每个人的心中……
(原题:“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系列报道之四|
用好用活案例教学法 生动阐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理法理哲理
)
文/本社记者 张纯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4年第32期
编辑:郭雨璇 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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